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关于2019年农技示范推广(农机)项目建设申报条件的公示
为促进文昌市农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农机)项目建设的通知》(琼农办〔2019〕89号)文件精神要求,经市农机中心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向社会公开,具体申报条件及提交材料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在文昌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周期二年以上的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有一定发展基础,愿意承担农机维修项目建设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证照齐全、经营守法、章程齐全、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须有固定的维修车间200平方米或以上,维修场所有效期5年或以上。
二、申报方式及提交材料
(一)申报方式: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请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8日前填报项目建设报名表(加盖合作社公章或农机维修网点营业执照)送至文昌市农机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提交材料:农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注册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维修场地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项目对象确定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农机)项目建设的通知》(琼农办〔2019〕89号)文件的择优扶强原则,市农机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项目建设的农机合作社和农机维修网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召开中心领导班子和股级以上干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
四、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7天,从2020年9月11日至9月18日止。
附件:1.文昌市2019年农技示范推广(农机)项目建设报名登记表
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0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 文昌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符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