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墟钛矿厂、海藻养殖场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

改造项目征收调查的通告

 

 

 

文府〔202070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文城镇清澜墟钛矿厂、海藻养殖场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请相关单位、居民做好准备配合征收调查登记工作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项目四至范围:东至清澜二里,南至清澜路,西至现状路,北至现状路(以规划红线为准)。

 

二、调查时间

 

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调查登记地点

 

文城镇清澜墟镇府路文城镇人民政府清澜办事处。联系电话:63383575

 

四、配合事项

 

(一)私有住宅的,请准备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税证、原房改购房发票、户口簿、身份证。

 

(二)公有住宅的,应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证、身份证、户口簿。

 

(三)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另需提供: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产权人死亡的,应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销户凭证;未经登记的建筑,应提供房屋建造的相关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上门调查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文城镇清澜墟钛矿厂、海藻养殖场片区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工作证,请注意查验

 

(二)请留人在家。如当日无法留人,请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另约时间或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到调查登记地点补办登记手续。

 

)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调查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项目范围图

文昌市人民政府

 

2020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